近年來,以80后、90后為主力軍的“小夫妻”,離婚的概率越來越高。“離婚”這件事,不再像過去那樣,“羞于提起、諱莫如深”,它變得越來越常見、越來越“容易”。對每一起離婚案件,法官都會努力做好調解工作,做到定紛止爭,案結事了人和。
12月18日,黃柏法庭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及其父母庭后爭論不休,互不相讓。這起看似實在難以調解的糾紛在法官的耐心勸解和疏導下最終得以平息。
本案原告劉某與被告華某經人介紹相識戀愛,后雙方按農村習俗舉辦婚禮,華某入贅到劉某家生活。婚后,雙方生育一女,夫妻感情較為融洽。近年來,華某常年在外務工,劉某在家帶孩子持家,雙方常為家庭瑣事爭吵。今年3月份,劉某向本院起訴離婚,經判決不準予離婚后,雙方感情未有改善,現劉某再次起訴,要求與華某離婚。華某辯稱,婚后多年,他在劉某家一直任勞任怨,在外辛苦掙來的錢全部都交給了劉某。另外,華某父親去世后,母親已改嫁他人,其原戶籍地房屋已經倒塌,如果與劉某離婚的話,華某孤身一人,無處可住,要求劉某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劉某認為自己獨立撫養孩子,平時就靠做臨時工取得一點收入,沒有能力給予華某經濟補償。雙方當事人為此僵持不下,雙方家長也為各自的孩子打抱不平。法庭上,夫妻反目,針鋒相對,吵得不可開交。法官維持好現場秩序,安撫好當事人的情緒,用心傾聽當事人的心聲,一遍又一遍地做雙方的思想工作,用法律的權威和溫暖的人情進行疏導。通過耐心調解后,最終以劉某同意一次性支付華某3萬元經濟補償而平息紛爭。(黃柏法庭)
|